通知
发稿时间: 2010-08-31 11:15
通 知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办理各类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及有关文件。自2010年9月1日起,我会法律事务部正式迁往一楼大厅办公,请需要办理各类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及有关文件的单位和企业前往一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不变。
谢谢合作!
扬州贸促会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