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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贸促会办理“新冠肺炎”疫情事实性证明Q&A
发稿时间: 2020-02-14 14:17

各位企业朋友: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给大家生产、运输、销售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就目前咨询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是因为推迟复工造成了订单、合同的迟延履行。目前贸促会可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应对由于本次事件引发的相关合同履行问题。为提高相关事实性证明的使用率,建议大家先积极与国外客户沟通,如果客户理解并表示迟延履行、无需额外证明,则无需申办贸促会事实性证明。如客户坚持需要相关证明,大家可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到贸促会申办证书。
   就最近企业咨询较多的几个问题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Q1: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这种证书?
    A: 如果因本次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可以跟客户协商通过出具与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的方式延迟履行合同。
    Q2:申请办理地点?
    A:目前全省各市都有贸促会,企业可就近在本地贸促会办理该证书。特殊情况,本地无法办理的可直接找江苏省贸促会办理。
    Q3:与疫情相关的证明有哪些?
    A:目前与疫情相关的证明主要有两种:1.疫情属实证明;2.延迟复工证明。证词范本如下:
    1.疫情属实证明:
     兹证明:依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人民政府自2020年1月24日起启动江苏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江苏省自2020年1月24日起至本证书出具之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影响,情况属实。
    2.延迟复工证明:
     兹证明: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28日发布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江苏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
     如企业有其他证词证明需要,请和我们直接联系沟通
    Q4:该证明可以出具英文的吗?
    A:证明书采用中文、外文证词对照的形式出具。一般情况下为中英文版本,企业可根据需要的申请其他外语语种。
    Q5:申请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及审核要点?
    A: 申请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1)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2)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订舱协议报关单等;
        (3)情况说明(企业保函)
        (4)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审核要点:1.合同是必须要提供的;
                2.双方之间存在贸易关系;
                3.合同履行期在疫情发生期之内,确因疫情导致合同迟延履行。如在疫情前已经履行交货义务则不适用该证明。
    Q6:我们企业有很多份合同都因这次疫情导致不能如期履行,我们办理一份证书可以吗?还是需要每份合同办理一份证书?
    A:贸促会对企业办理该证书的份数没有限制,办理份数主要还是看公司具体的使用情况,建议事先与客户沟通好在办理。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客户才需单独办理。
    Q7:目前的两种证词我们可以各办一份吗?
    A:可以
    Q8:办理该证书需要多长时间?
    A:材料齐全的话一到两个工作日
    Q9:办理该证书怎么收费?
    A:为帮助企业缓解压力、减轻负担,我们免费为企业出具本次与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Q10:该证书是否需要到贸促会柜台办理?
    A:疫情期间我们为企业提供不见面办理方式,通过网络咨询、递交相关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邮寄证书给企业。
    Q11: 如果企业之前有出过一份了,现在有新的政府公告出来,复工时间上又延长了,企业可以按照新的复工时间再出一份吗?
    A:可以
    Q12: 企业如果能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关于**公司延迟复工的证明,可以出具事实性证明吗?
    A:可以。
    Q13: 由于银行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交单,能否出具事实性证明?
    A:建议企业自我声明,贸促会做形式认证证明书。
    Q14: 因为货代延迟上班,提单等单据无法签出,加上快递停运,导致信用证交单延迟了,可以出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吗?
    A:建议企业自我声明,贸促会做形式认证证明书。